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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经济学院财政金融学院简章 |
山东经济学院 财政金融学院2008年全日制自考助学班招生简章 一、山东经济学院简介 山东经济学院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,创建于1952年,原名山东财经学院,是省内建校最早的财经类普通高校,也是全国建校较早的财经类普通高校之一,1978年更名为山东经济学院。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与积淀,学校现已成为以经济与管理学科为主,文、法、理、工等多学科协调发展,办学水平较高、规模较大的普通高等财经院校。 专业:财税、会计、国际贸易、工商企业管理、金融、计算机信息管理、计算机及应用、计算机网络、人力资源管理、新闻学、机电一体化工程、市场营销、英语、日语、韩语、法律、物流管理; 学制:专科﹑专科起点本科学制两年,高中起点本科四年。 三、学历及待遇 1、 国家承认学历,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学士学位并可报考研究生。按照国务院(国发[1988]15号)规定,毕业生享受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待遇。 2、 自考毕业生可参加考选国家公务员和国家司法考试、注册会计师的考试。山东省人事厅鲁人发[2003]21号文件规定:考选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“除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,各市、各部门不得对报考人员的学历性质进行限制”。 3、 自学考试在国际上有较好影响,自考生也可出国继续深造。先后有美国、英国、日本、法国、德国、加拿大、澳大利亚、新加坡等40多个国家相继承认自考学历证书和单科合格证。 4、 自考本科生和统招本科生考取研究生后,获得的研究生毕业证、学位证完全一样,没有任何区别。 5、 学生入学后由我院院统一办理学生证等。 6、 三分之一实践性较强的科目由山东经济学院自主命题。 四、费用 我院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收费 1.学费:每年3800元。2.住宿费: 以录取通知书为准。 3.考务费、教材费、生活费等其他费用自理。 五、奖励、助学政策 1、学生在校本科四年内考取山东大学等教育部直属高校研究生者,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0元(奖励前2名);在校期间考取二类本科院校研究生者,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元(奖励前5名),具体事宜以入学协议书为准。 2、学院每年拿出部分资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。 3、在校期间,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可向我院自学考试办公室申请助学金;我院也可帮助联系勤工助学岗位。 |